三分快三漏洞-三分快三骗局
三分快三充值2023-01-31 16:05

二十大代表风采丨“韶华”到“白头” 路生梅扎根陕北五十余载书写“医者仁心”******

  中新网西安10月9日电 题:“韶华”到“白头” 路生梅扎根陕北五十余载书写“医者仁心”

  中新网记者 阿琳娜 梅镱泷

  “毕业后来到佳县至今已有五十多年,我认真履行医生的职责使命,真诚对待每一位患者,患者家属的信任就是对我最大的肯定和‘回报’,患儿的康复和健康成长就是我的成就。”路生梅说,扎根陕北,此生无悔。

  1968年,路生梅从北京第二医学院(现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响应国家号召,24岁的她离开家乡,来到了陕北佳县。这个土生土长的北京姑娘,初到佳县,就感觉到这里与北京的“天壤之别”。

路生梅在家中看书学习。 阿琳娜 摄

路生梅在家中看书学习。 阿琳娜 摄

  “当时的佳县十分贫瘠,我们喝的黄河水,睡的是土炕,虱虫叮咬更是常有的事。”路生梅说,这样的生活对刚毕业的她而言是全然陌生的。但她努力适应,全身心投入工作。

  “那个年代,佳县地瘠民贫,靠天吃饭的乡亲们小病扛,大病也扛,医疗常识十分匮乏,很多山里的患者走不出来。”路生梅说,她和同事们经常抽时间进村入户,主动上门送医送药。

  路生梅告诉记者,一次,她走了一个小时夜路到患者家中看病。那户人家光线昏暗,一个产妇坐在一个土袋子上,孩子刚出生。旁边的人正准备用黑乎乎的家用剪子给孩子断脐。路生梅立刻制止,并用消毒器械和敷料认真地给孩子断脐包裹。

  这次难忘的出诊经历让路生梅印象深刻。她说,这里的群众医疗知识太缺乏了,医疗条件太落后了,这里就是最需要她的地方。她一定要改变这里的医疗条件,普及卫生知识。

路生梅扎根陕北五十余载。 佳县宣传部供图路生梅扎根陕北五十余载。 佳县宣传部供图

  “我要为党工作五十年,为佳县人民服务五十年。”这是路生梅当年许下的承诺。

  除了生活条件艰苦,工作上的挑战也不小。当时佳县医务人员少,医院不分科,每个医生都要会诊治内、外、儿各科疾病。儿科系毕业的路生梅便在工作之余,抓住一切机会学习各科诊疗知识,逐渐成为一名掌握内、外、妇、儿、中医、针灸各科知识的全科医生。

  在佳县工作多年,路生梅多次放弃调离佳县的机会。“我是一名医生,这里的患者需要我,我必须留下来。”路生梅说,自己就是一只拴着线的风筝,无论走到哪儿,只要病人一拉线,她就会回到他们身边。

  为了更专业、更有效地救治更多的患儿,路生梅立志要为佳县医院创办独立的儿科。为此她“东奔西跑”,并不断宣传和强调建立独立儿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终于在1983年将儿科独立分离出来。为提高医疗和护理技术,她让科里所有护士分批到西安儿童医院进修学习小静脉穿刺技术,资金不足时,她就四处筹资还自掏腰包。此外,路生梅经常和她的同事们到基层培训乡村医生,推广计划免疫,普及医疗常识。

  1999年,退休后的路生梅放弃回到大城市的机会,拒绝了大医院的高薪聘请,选择了继续留在佳县。除了在医院和家里义诊外,她还热心于志愿者活动。

  窑洞里,一张炕、几件简单的家具……这里既是路生梅的住所,也是她的诊所。只要一有病人来,她会立即放下手中的事,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

路生梅退休后在家中义诊。 阿琳娜 摄路生梅退休后在家中义诊。 阿琳娜 摄

  “在佳县,路大夫的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几乎无人不知,家里小孩生病都愿意让路大夫看,甚至佳县周边人也会慕名而来。”患儿家长赵玲玲说,路大夫不仅医术高明,而且很为患者着想,多年来坚持不花钱能治病、少花钱治大病的原则,也从不乱用抗生素和滋补药品。

  多年来,“路奶奶”早已有了一套“对付”哭闹患儿的经验:她会在自己的左右手大拇指上画小人逗孩子开心,在与患儿的互动中观察孩子的状态。她的手机很少关机,遇到未接电话,她会一一打过去,生怕是病人家属打的,耽误孩子的诊治。

  “路姐”“路姨”“路奶奶”“路大夫”……走在佳县街头,随时都会有老乡与路生梅热情地打招呼,当地很多家庭中的几代人都在路生梅这里看过病,路大夫也成了他们的“老熟人”和“家人”。

  “人生的价值就在于有信念、有理想。为了信念和理想,不怕受挫折,坚持不懈,永远奋斗,哪怕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生的努力。”路生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路生梅表示,自己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更好地履职尽责,她深入到群众中,了解群众的心声,继续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儿科服务能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心力。

  “我今年78岁了,生命留给我还有多少时间我不知道,但是我会兑现‘生命不息,服务不止’的承诺。”路生梅说,作为医生,为病人解除痛苦没有退休年龄,只要还能干得动,病人需要,她就会一直干下去。(完)

三分快三漏洞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三分快三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