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圈、地铁、旅游业等热度指数企稳回升 多项热度指数描绘消费复苏图景******
截至1月9日,“地铁人流热度指数”达88.4,较2022年12月低点大幅回升63.5个点;“线下商圈消费热度指数”2022年12月呈现先降后升,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在内的全部83个城市指数均已企稳回升;“旅游业消费热度指数”提升121.8个点;2023年1月中国零售业景气指数为50.3%,结束此前跌势,较上月回升1.6个百分点……这些热度指数背后,显示出消费复苏步伐加快。
——人流“动起来” 商圈消费热度指数企稳回升
“人气”是观察线下消费热度的重要视角。基于人流量编制的“地铁人流热度指数”“线下商圈消费热度指数”等高频指标显示,随着各地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近期,全国多地的大商场、综合体人流正逐步“动起来”。
“地铁人流热度指数”显示,去年12月以来我国地铁人流热度先降后升,1月9日指数达88.4,较12月低点大幅回升63.5个点。在18个城市中,长沙地铁人流热度指数在1月9日达到165.7,较12月低点回升110.9个点;合肥地铁人流热度指数在1月9日达到145.4,较12月低点回升104.4个点。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大数据分析处处长、研究员杨道玲表示,该指数是国家信息中心基于全国18个城市地铁人流量数据构建,数据以2019年同期情况作为基期,高于100表示当前地铁人流热度好于2019年同期。
“线下商圈消费热度指数”则是国家信息中心基于每日互动对全国83城232个有代表性的商圈逐日人流量监测编制而成,以商圈的人流量反映线下商圈消费热度。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线下商圈消费热度指数2022年12月呈现先降后升走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达96.6,较12月低点提升28.7个点,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在内的全部83个城市指数均已企稳回升。
正如热度指数所显现的,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商场往日热闹繁华的景象正加快回归。天津市中心的地标商圈之一金街,汇集了近20家商场购物中心和300多家商铺,元旦期间,这里人头攒动。“从开店开始就非常火爆,元旦假期期间我们延长了营业时间,商场内的三四百家店铺已全部复工,并且调集了比往常更多的人手来应对客流高峰。”乐宾百货市场部部长康晓丽说。
合生商业旗下的购物中心客流量近两周快速提升,日前已恢复至疫情前八成左右,其中,北京朝阳合生汇、上海五角场合生汇在周末单日客流均突破10万人次。
——订单“多起来” 旅游业消费热度指数恢复强劲
生活服务业商户既是经济社会运行的毛细血管,也是“烟火气”的主要来源。“生活服务业消费热度指数”显示,截至1月8日该指数已达109.1,较12月29日的低点提升15.0个点。“这表明生活服务消费正在加快‘热起来’。”杨道玲表示。
该指数由国家信息中心联合美团编制,基于生活服务类商户订单数据构建,包括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旅游四个子板块,用以反映当前生活服务类消费热度。
值得注意的是,四个子板块中的旅游业消费热度指数在1月8日达到160.3,较2022年12月20日的低点提升了121.8个点,恢复势头最为强劲。
这样的趋势从相关统计数据也能得到印证。同程旅行1月11日数据显示,1月1日至8日,春节出行的国内长线度假游产品咨询量同比上涨近20倍,一些冬季热门的长线游目的地搜索热度同比增长均超过100%。途牛旅游网1月11日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假期预计将于1月18日开始逐渐进入出游高峰期,72%的用户选择跨省出游,31%的用户选择5-6天的出游行程。
文化和旅游部数据显示,2023年元旦假期,全国国内旅游出游人次按可比口径恢复至2019年元旦节假日同期的42.8%;实现国内旅游收入恢复至2019年元旦节假日同期的35.1%。
——信心“强起来” 零售业景气指数止跌回升
在多项热度指数企稳回升的同时,景气指数也在止跌回升。中国零售业景气指数(CRPI)是反映当期零售业经营预期变化情况的综合指数,通过对中国零售业运营经理的月度调查结果统计汇总、编制而成。CRPI高于50%时,反映零售业总体较上月扩张;低于50%,则反映零售业总体较上月收缩。
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的1月CRPI为50.3%,较上月回升1.6个百分点,结束之前的跌势。中国商业联合会认为,今年1月,受国内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促消费政策影响,消费意愿得到释放,叠加元旦、春节假期消费较为集中,CRPI企稳回升,零售企业经营信心明显增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刘涛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需求端看,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后,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消费信心提振,此前受抑制的需求得以释放。从供给端看,各类商家不失时机地推出多样化的促销活动,一些政府部门因势利导积极打造特色消费业态和场景,也刺激了消费的增长。他预计,今年消费市场相比去年将出现明显的恢复性增长。
杨道玲表示,在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反复冲击之下,居民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修复仍然需要时间。下一步,应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增加消费场景,着力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记者李佳鹏 张莫 梁倩 刘润芝)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挤入流量新赛道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主播王某(化名)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在朋友圈封面上,上面写着他的户籍所在地、犯罪事由和服刑时间。不知从何时起,打开抖音、快手搜索“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
一个新流量赛道悄然出现,运营个人账号的刑满释放人员们共同踩出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
然而,这样的“励志网红”也问题不断。近日,小红书平台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得到很多网友支持。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该账号也很快搜索不到。
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
有何乱象
有人过往罪行被曝光账号被关闭
上述小红书“天郎哥哥”被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后,网友纷纷表表示其“不配重新开始”并获得支持和关注,认为“这样的人如果可以做励志网红,真是荒诞至极、令人愤怒”。
与此同时,在微博拥有账号的“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的主播,自述悲惨寻亲经历,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即监狱),收获不少同情。在抖音上吸引了12余万粉丝后,“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开始直播带货,用偏贵的定价向女性粉丝卖卫生巾,却被发现、曝光其所犯罪行是强奸罪——他曾持刀强奸不到15岁的女性受害人。消息曝光后,群情激愤,众怒难消,网友纷纷表示“愤怒至极”“不可容忍”。
截至发稿时,记者在两个平台上均已搜索不到上述账号。但如果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有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经营账号跃入眼帘。
有人称没有收入要“养家糊口”
主播成某(化名)的直播往往开始得早,将近凌晨2点才会结束。成某告诉记者,这是一份有付出就有回报的工作,而他现在能找到的其他工作“收入和回报都不成正比”。
事实上,自从有粉丝在直播间告诉王某,某抖音账号主播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是假的,浪子回头是其假人设之后,王某就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了出来。
主播王某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他告诉记者,他做视频账号,因为不吐不快。“一是为了发泄自己心里的压抑,二是希望别人看到我的事情之后能够遵纪守法,这是我的初衷,监狱里面的生活真是太难了。“
被问及在账号中直播带货是否抱有赚钱的目的,王某是这样回答的:“我现在没有收入,粉丝告诉我可以挂小黄车,别人可以买东西,我肯定不排斥赚钱的机会,就挂了。但也没有为此去讲解商品,我连那些商品都没有。”
成某告诉记者,经营账号全为“养家糊口”,其直播打赏和带货收入有限且不稳定,但“好的时候要比我们这个县城的平均收入高”。
出狱后缺乏一技之长,工作难找
王某告诉记者,出狱后,像开网约车、送快递、送外卖这样的好工作,他都找不到。
同为“刑满释放”主播的成某则对记者表示,刑满释放人员大多学历较低且缺少一技之长,在网约车司机等职业将其拒之门外时,最理想的去处是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小企业。
“刑满释放”主播王某和成某都表示自己没有签约公司。成某告诉记者,他曾经短暂加入过“工会”——一个帮忙进行策划和推流的组织,需要分成30%左右。“但是我这个类型太冷门了,很多内容他们都不知道,帮不上忙,没多久我就退了。”
成某表示,经历了近10年的服刑,他并非利用刑满释放这一身份,而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创作源泉、了解的内容。在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分享之外,成某也曾尝试运营过亲情有关的内容,但反馈平平。2023年1月12日,成某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新视频,表示尽管运营视频账号带来了一定的收入,成某还是希望年后去找一份别的工作,如果工作不顺,接下来就要专心做账号。
是谁在关注他们?
记者观看直播、参与粉丝群聊发现,在刑满释放博主的直播间,有大量服刑人员家属问问题、和主播互动并打赏,他们有许多无法从其他渠道解决的困惑,比如该给服刑人员打多少钱,送什么样的衣服是他们需要的。
主播成某在赌场做“小弟”而后因经济犯罪入狱9年有余。一个关注者问成某:“(在服刑的亲友)总说让我不要去,麻烦,我该不该去?”成某回答说:“能去就去,那么说是怕你折腾、怕你花钱、怕你费事,心里肯定是希望你去看他的。”
争论
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对此,不同专家说法并不统一。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陈嘉伟律师对此表示,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记者,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职业,往往更是需要粉丝和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乱象、青少年沉迷游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亟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格规范。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朱巍表示,“现在对一些公众人物,比如说明星偷逃税、存在私德问题都要予以禁封,那么对网红来讲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要把底线给划好。”
2020年7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11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的“直播销售员”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朱巍这样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则表示,仅仅因为相关人员以“刑满释放”的标签博眼球而施予红包、打赏等,“公序良俗”原则可能成为认定此种情况下的打赏、发红包等赠予行为无效的理由,但需要具体、成熟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目前还没有见到相关的判例。
而陈嘉伟律师提出,在上述引起网友愤怒的两个案例中,刑满释放人员均是强迫卖淫、强奸等不被社会包容的犯罪事由,有具体的受害者和真切的伤害。
陈嘉伟律师表示,如果刑满释放的强奸犯在直播中暴露被害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其他损害到被害人名誉的言论、行为,博取流量,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是有公司策划运营,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在自媒体、直播中还有其他严重侮辱被害人、贬低被害人人格的行为,被害人可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诉讼。
“针对强奸罪,刑罚是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但是如果再犯侮辱罪,侮辱罪的刑罚是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那么刑满释放后在附加刑期限内,犯罪人是没有言论自由的。”
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
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专家:直播从业者需重视价值观导向
朱巍对记者表示,“但现在有几十个职业确实是不允许有犯罪记录的人从事,这也是法律的规定。直播相关从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重视价值观导向。在导向问题上,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口吸引大家,这肯定有问题。”
记者检索发现,公务员、法官、检察官、法院书记员、人民银行行员、新闻记者、校车驾驶员等职业,针对所有犯罪终身不得从事。而直销员、导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职业,则是针对特定犯罪(刑罚)终生不能从事。
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张炎良